问法网获悉,针对大众关注的奔驰维权车主涉嫌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一事,公安机关经调查已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说明了缘由。有网友表示对这两个罪名有所不解,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问法网律师认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该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行为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2)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且财物数额较大。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3)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4)行为人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即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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