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近日,浙江金华的朱先生称,在超市购买了一杯香飘飘果汁,饮用时发现有变质异物。超市和经销商先后推责,最终香飘飘公司提出赔偿200元,其不能接受。经销商称,朱先生只能找厂家协商,香飘飘未回应。经过协商,香飘飘同意赔偿朱先生1000元。
问法网律师认为,香飘飘赔偿朱先生1000元是有法律依据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若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这两方都不得推诿,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问法网律师提醒,食品安全至关重要,切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香飘飘变为臭烘烘。
问法网全新手机app,法律问题想问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