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10月28日,湖南衡阳发生一起惨剧,一名16岁少年将21岁姐姐杀害后跳楼自尽。目前,衡阳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这起事件发生在衡阳县西渡镇某小区。10月29日,该小区物业公司总经理罗先生告诉相关记者:“他们家住在23楼,事发时,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在家。那个16岁男孩捅了姐姐几刀,然后用老虎钳将防盗窗剪开跳楼。或是因为隔音效果好,家人没有听到(外面的声音)。事发前一天是他们母亲的生日。10月28日早晨6点多,本该是姐姐送弟弟去学校的时间,但却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随着这起案件的发生,未成年犯罪的舆论可谓是已经到达舆论的高潮。从大连13岁男孩残杀10岁女童开始,到15岁初中生用砖头暴打老师,再看16岁少年杀害21岁姐姐后跳楼。
问法网律师认为,前几天公众普遍关注的是如何惩治恶魔,那么现在更应该关注的是我们如何防止孩子变成恶魔。刑法只能够维持一种秩序,但是并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刑法可以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甚至取消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这个社会问题。对于个人来说,“杀人偿命”是不变的真理,但是对于社会来说“杀人偿命”是一种双输的局面。尤其是一个人杀了人以后去自杀,我们就更应该思考他怎么做的动机了。
问法网律师认为,未成年人心智不够健全,容易受到诱惑,那么社会一方面需要将这些诱惑排除在孩子之外,一方面需要逐渐提高孩子抵御诱惑的能力。大连13岁男孩明显是受到黄色书刊和视频的影响,而15岁的颜某是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这个16岁少年完全是沉迷网络走火入魔。他们杀了人犯了罪,对受害人家属是一种悲剧,对他们的家属、对社会何尝不是一种悲剧。犯罪必究,刑法的目的是预防而不是惩治,帮助未成年人,增强他们抵御诱惑的能力,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比惩治未成年人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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