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问法网小编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我方代理的是原告。原被告双方经朋友介绍相识,二人认识5个多月后结婚,至今双方结婚5年余。婚后,被告以各种理由不愿意要孩子,导致夫妻双方经常因此事发生矛盾,原告多次尝试与对方沟通未果,致使双方矛盾加深,原告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且双方无法再继续生活,遂诉讼离婚。
丈夫因妻子不愿生孩子而起诉离婚,法院会支持离婚吗?
问法网律师分析:丈夫因妻子不愿生孩子而起诉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法院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从而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
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问法网律师分析:法院是否判决夫妻离婚,主要是以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为判断标准。法院一次判离的情形一般包括:家暴、虐待家庭成员;连续分居两年以上;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屡教不改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
问法网律师提醒: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人生不易,在决定离婚之前,要尽量三思而后行,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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