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2019年12月2日晚,辽宁沈阳浑南区沈营路11号SR国际新城居民楼突发火情,两栋大楼着火,从5楼一直烧到了顶层25层,形势极为危机。辽宁消防行动迅速,出动了47辆消防车和235名消防员,火势被迅速扑灭,政府部门共安全转移居民298户,没有人员伤亡。
这是一场少见的大火,同时也是一次成功的救援,但其实在救援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消防处在接到火警后立即出警,迅速赶到了现场,但是到了现场之后,竟然发现消防车道被一辆私家车占了!并且车主不仅不肯挪车,还向消防人员叫嚣!
问法网律师认为:占用消防车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禁止的行为,平时很多人都不在意这一点,周围的人看到了也懒得管,导致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只要遇到事了抓紧挪车,没有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一般也不会太严格,但是这次的事不一样。
背后就是熊熊大火,占用消防车道的私家车车主面对消防车的挪车要求,不仅不挪车,竟然还疯狂叫嚣道:“你楼上着火跟我有关系么?”到底是多么无知且自私的人才能说出这样的话!这次着火的不是他家,他挡着消防车不让救火,受损的也确实不是他,那如果下次是他家着火了呢?如果消防车想要救火的时候跳出另一个人来堵了消防车道耽误消防车救火,他还能这么淡定,这么嚣张地说关自己什么事?
消防队也没见过这样的人,还耐心跟他解释道:“什么跟你没关系,怎么没关系?你这车挡害了”,私家车主更嚣张了,喊道:“消防通道就这一个啊?”“挡害了又怎么样?”
你问怎么样?问法网律师就告诉你会怎么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看看到了拘留所,他还能不能嚣张得起来!
本次事件还没有官方声明该男子是否被行政处罚,但是问法网律师曾经遇到过不止一次类似的案件,虽然很难想象当事人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思维,能够做出闲的没事堵住消防车不让消防车救火的行为,但是无一例外,相关人员至少都被处以5-10日的拘留。
另外,小区的物业是有管理责任的,必须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如果发现有私家车占用通道,必须尽快联系车主挪车。本次事件中该小区物业放任私家车主占用消防通道,如果因此导致消防车无法及时救援出现伤亡,小区物业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其实,如果孤立地看,着火的又不是堵车男子的家,确实是跟他没什么关系。但社会的价值就在于它将我们每一个孤立地个体串联在了一起,互相分工,共同生活,人类也因此能够发展壮大,没有被自然淘汰。为了更好的生存,我们构建了社会道德体系,法律体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才是社会的价值。该男子的叫嚣纯属于只想享受社会的福利,不想承担应尽的义务,是极度自私且无知的行为。
问法网律师提醒:所幸,在此次事件中,政府部门及时转移居民,辽宁消防在被阻碍的情况下仍及时灭火,没有造称人员伤亡,纯属于邀天之幸。但是没有造称伤亡不等于可以无视问题,堵车男子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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