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2020年2月26日傍晚,S45义东高速上一名贵州胡姓28岁在义乌务工的患有精神疾病的男子,因疫情原因,在出租房里憋闷太久,遂出门放飞自我,在放飞自我的过程中迅速冲上高速,在车道内逆向狂奔1.5公里,并且不时在隧道内做出拦截过路车辆、翻越护栏、飞踹客车、拍打轿车等一系列危险动作。
如果精神病人在高速上被撞,驾驶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问法网律师分析,精神病人在高速上被撞,驾驶人是否需要进行赔偿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由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照看义务,精神病人冲上高速,驾驶人在驾驶汽车的过程中也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精神病人被疾驶的来往车辆撞倒或者撞死,属于意外事件,正常驾驶汽车的驾驶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尽到了监管、照看义务,精神病人依然冲上了高速,驾驶人在驾驶汽车的过程中存在过失的情况下,精神病人被疾驶的来往车辆撞倒或者撞死,存在过失的驾驶人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尽到了监管、照看义务,精神病人依然冲上了高速,驾驶人在驾驶汽车的过程中也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正常驾驶汽车的驾驶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问法网律师提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对被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切莫让其在患有疾病的过程中到处乱跑,更不要为了经济收入,放任他外出务工,如果由于监护人的疏忽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而导致造成他人伤害或者他人经济损失的,需要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行政责任甚至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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