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近日,有家长反映发现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在KTV陪酒,“当时跟孩子视频通话,发现她在KTV里坐着,她告诉我正在给同学过生日。后来几次的视频通话女儿都是同样的说辞。在女儿失联一天后反复询问下,女儿才道出实情,她们宿舍都被诱导去ktv陪酒陪唱。”家长知道实情后马上向学校反映,学校第一时间报警。经初步调查,学校共有8名女生去KTV陪酒,8人分别住在两个宿舍分属不同班级,均系未成年人。目前,涉事3家KTV已被警方查封,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因涉嫌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3名组织者也已被刑拘。
问法网律师认为,花季少女为何如此行事,是自甘堕落还是愚昧无知?而未成年人陪酒是否会涉嫌犯罪?
办案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得知,这些女生大多没有正确的金钱观,过分追求吃穿,相互攀比,虚荣心极强。他们大多都追求名牌,用高档手机。正是这种不正常的价值观导致她们轻易被他人诱导去陪唱陪酒,以满足自己的高消费需求。问法网律师认为,组织陪酒的人如果有更严重的情形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可能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问法网律师提醒: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学校和家长应共同做好未成年学生的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增强她们对外界诱惑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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