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下午3时,在深圳交警支队龙岗大队南湾中队,肇事货车司机刘某在交警去取文件的间隙,刺死了一家三口,原因是双方未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协商一致。事后,凶手刘某被检察院批捕,被害方家属质疑交警涉嫌渎职,目前此案尚无结论。
交警大队未尽到安全义务,或需承担行政责任
本事件中,凶器是刘某藏于衣内的尖刀,由于交警大队的安检疏忽被随身带入。刘某在交警去取文件的间隙刺死了对方三人,目前该涉事交警已经被调走。从严格意义上讲,刘某是有预谋的杀人,所以被害人的死亡与交警大队的因果关系不大,但是如果确定交警大队存在安检上的过失,即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交警大队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对应的赔偿责任,被害人家属可以提行政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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