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范丞丞诉王钿飞等名誉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书。该名誉权纠纷中,原告范丞丞起诉被告王钿飞与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因是王钿飞利用账号“文艺-高冷先生”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些与范丞丞本人身世相关的不实信息。本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王钿飞在涉案新浪微博账号上发布致歉声明且向原告范丞丞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60000元。问法网律师认为,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
本案中,被告王钿飞利用账号“文艺-高冷先生”在新浪微博上发布多篇文章,影射范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若这些文章的点击量、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符合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诽谤罪案件的特殊性,被害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自诉。
问法网律师提示您,网络并非不法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