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26年的无罪羁押,9217天的牢狱生活,意味着什么?
问法网律师认为:刘忠林于1990年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那时他才22岁,正是青春鼎盛之时,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本应是这一黄金时点一个人最理想的追求。然而,他却从此背上牢狱之灾,在铜墙铁壁铸就的冰冷监狱中度过了26年。人的平均寿命大概是七十多岁,按此推算,他在监狱中度过了三分之一的人生。何其荒诞!何其悲悯!今天,他已届知天命之年。余下的三分之一,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想,最重要的是,如何快速适应、融入现在的社会。90年代中国改革伊始,此后中国的发展,可谓“狱中方一日,外面已千年”,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等不一而足,不断冲击的人民的眼球和思维。帮助刘忠林快速适应当前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节奏,是社会所应当承担的道义责任,也是对他不公正的待遇的再次弥补!
刘忠林26年的冤狱,带给司法的警示是什么?
问法网律师认为:古语有云,“罪莫过于大辟”,指的就是死罪作为众罪之首,司法应当万般谨慎,所谓人命关天是也。当年的司法机关在认定事实时,并没有坚守以上理念,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过于重视口供、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以致刘忠林蒙冤26年,何其不公也!刘案再次警示司法者,对于轻者剥夺自由、重者剥夺生命的刑案,要严把证据关,要坚守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因为,自由、生命的剥夺,是难以甚至不可能再恢复的。
综上,高额的金钱赔偿是不能填补已经被损害的正义的,它所起的作用,只是给予被害人心理一定的抚慰和余生的生活保障,竭尽这个社会所能去弥补曾经犯下的不可原谅的过错罢了!要使正义之树常青,尽量减少刘忠林类似的悲剧发生,唯有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严格司法!审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