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江苏南京一名工人从外墙下降时,绳索突然被割断,从三楼摔到地面受伤。经调查,一位大爷自称误以为自家楼上又乱抛垃圾,就拿菜刀割断绳索。
问法网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大爷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大爷割绳时的主观心态和伤情轻重。如果大爷出于致被害人死亡的意图割绳,鉴于工人并未摔死,大爷将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大爷出于致被害人受伤的意图割绳,只要经过鉴定被害人构成轻伤以上,大爷就成立故意伤害罪;如果大爷确实无杀人或者伤害人的意图,且也不可能预料到绳索上有人,大爷将无罪,不会判刑,但如果根据一般人的认知,可以预料到绳索上可能有人做工,在被害人有重伤的结果时,大爷才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面临判刑。以上事实均是基于假设,最终法律定性必须以官方的调查结论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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