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获悉,7月5日,“上海杀妻藏尸案”被告人朱晓东被上海市高院二审判处死刑。先回顾一下案情,2016年10月18日,朱晓东与杨俪萍因琐事发生争吵,其间朱晓东用双手扼住杨俪萍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朱晓东将小杨的尸体进行冷藏。2017年11月29日,“杀妻藏尸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日,朱晓东提出上诉申请。
问法网律师认为,朱晓东上诉的目的是想争取从宽处理,理由是其有自首情节。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本案中,朱晓东自首但却没有从轻、减轻处罚,其原因又是为何?原来,自首作为“可以型”量刑情节,在个案中,是否从轻、减轻处罚及其幅度,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非一律从宽。本案中,朱晓东时隔三个多月才自首、杀妻后继续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表明其并未真诚悔罪。另外,其杀妻手段恶劣、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不对其从宽处理也彰显了司法正义。
问法网全新手机APP,法律问题,想问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