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小编获悉,10月21日晚23时许,杭州警方称已对51信用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工作,杭州公安表示,今年9月来,杭州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51信用卡公司涉及大量各地异常投诉信息。经初步调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威胁、骚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该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问法网律师认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只要是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这些催收公司在工作过程中会采取的软暴力的行为,比如不断的电话催债、登门讨债、恐吓、辱骂、殴打债务人,让债务人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干扰,不得不就范。这些行为已经脱离了正常的催债、讨债的行为范畴,突破了社会一般人士能够容忍的限度,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问法网律师评价,我国工商部门很早就有过这样的规定,禁止经营讨债公司,我国律师法等法律也规定,除了律师之外,任何人不得有偿代理法律业务。因此如果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务必不要采用找外包催债公司的手段去维权,国家有公、检、法机关、律师制度,这才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合法手段及社会制度。
问法网律师提醒,外包催收公司的存在是现在网络放贷平台日渐增多的产物,很多人都是“借的了,还不了”,因此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需要借款尽量走大金融机构,如果遇见了这样违法催收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法网全新手机app,法律问题想问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