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当前城市:西安 (提示:根据城市首字母拼音快速查找并切换城市)

热门城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看守所辅警帮在押人员向外传递信息,涉嫌犯罪!

      作者:国韬律师时间:2020-04-22 20:37分类:问法期刊浏览:4111次

      问法网小编获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判决,案情大致为一名看守所辅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在押人员向外传递信息,目的在于帮助在押人员逃避刑事处罚,最终一审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这名看守所辅警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一年。无独有偶,现实中该类案件也是偶尔会发生,有些辅警收取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家属的好处,替他们对外传递信息,这种行为属于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渎职犯罪。

      本案中,2019年4月17日,犯罪嫌疑人夏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羁押于佛坪县看守所。之后夏某妻子谢某找到看守所辅警王某了解情况,并请其多关照夏某。之后的某日,夏某趁另一名管教打开水离开之际,将事先写好的字条交给王某,字条内容为:“我已给公安机关交待了2012年、2013年搞赌博的问题,打听一下,宝林子(徐某)、安娃子(曹某)是否出事,如果公安机关找他们调查,不要交待2012年之前搞大赌博的问题”。收到字条当日的上午9时左右,辅警王某将字条送至谢某的母亲张某处。谢某取走该字条后联系了夏某哥哥,夏某哥哥又联系徐某、曹某,并将纸条交其二人阅读,共同商议应对之策。此后,该字条被撕毁。

      问法网律师认为,本案中辅警王某尽管没有刑事追诉职权,但是也是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外传递纸条,向可能构成同案犯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这种行为无疑是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此外,从这个案件做一个延伸,若是该名辅警还有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则属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想象竞合犯,则从一重罪处罚。若本案中在押人员夏某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同案犯作虚假供述的,也是构成妨害作证罪的。

      最后,问法网律师提醒您,看守所辅警作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切勿存在任何妨害司法公正的渎职行为!

      问法网全新手机app,法律问题想问就问

       

      一键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