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网友呼吁重庆地铁专设女性车厢,理由是广州、深圳,于数年前就已经设立了女性专用车厢。但应当指出的是,广州和深圳所谓的女性专用车厢仅是指导性、倡导性的,并不强制男女分乘。面对网友们的呼吁,重庆轨道交通选择了拒绝。
面对这一事件,很多人把其上升到了我国男性和女性地位的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男女平等,而且我国在实践中倡导男女平等的成果卓著。那么就此事件来说,从男女平等的角度来评论这一事件,法律会给出怎样的解答呢?
按照法律的规定男女平等,不能有性别歧视。但是人们一旦提到男女平等,反对性别歧视,往往想到的就是女性权益的保护。这是与传统社会中女性权益受到压抑有关,所以法律目前的任务就是消除传统社会中男女不平等这种文化糟粕的影响。所以对男女平等的强调,往往就是对女性权益的保护。
网友们呼吁重庆地铁开放女性专用车厢看似是对女性的偏向保护,这也是很多网友反对设置女性专用车厢的原因,因为这可能涉及对男性的歧视,但实际上这种偏向保护仍然是在男女平等的话语体系之下,只是这一事件将男女平等保护实质上就是偏向女性保护的这种倡导男女平等的现实现状展现了出来。
我们认为对女性的偏向保护无可厚非。在处理一些问题时,可能矫枉必须过正。但矫枉过正一定要把握度,否则效果会适得其反。一方面这样的设置会引起男性的不满,认为这是一种反向歧视。另一方面,这也会使一些女性感到不舒服。因为设置女性专用车型,虽然名义上是保护女性,但这实际上是否也是一种歧视呢?例如就英文单词的歧视来说,也包含着区分的含义。要设置女性专用车厢,这种区分男性和女性的行为本身可能会被诟病为歧视。
而且这种设置女性专用车厢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也会造成不便,一方面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因为这种车厢只能由女性乘坐,很多时候。很多女性并不会选择女性专用车厢乘坐地铁。虽然这种女性专用车厢只是指导性的,但很多男士也会因为这种指导性而选择不去乘坐女性专用车厢,这可能会造成一种资源的浪费。另外也会给家庭出行者带来不便。一个家庭里面必然有男性有女性,家庭出行时往往是结伴出行,如果设置女性专用车厢,在女性乘坐女性车厢时,会给家庭出现带来不便。
因此很多网友呼吁设置女性专用车厢或许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但其在实际的实行中以及理念的深层次理解上,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偏差。这也反映出了我国倡导男女平等的一些问题。男女平等即既是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人们秉持的一种社会价值观,但在践行这种价值观,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也要审慎防止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