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东京奥运会,雅戈尔集团,奥运冠军杨倩,撤销赠与
2021年7月24日,宁波籍射击运动员杨倩为中国代表团取得东京奥运会首金。
2021年7月25日,雅戈尔集团(@雅戈尔体验馆)新浪微博官宣,决定奖赠杨倩一套雅戈尔江上花园住房,以庆贺她为国家和家乡取得荣誉。
那么,从法律角度剖析,雅戈尔送奥运冠军杨倩一套房,赠与前能否撤销?
首先,我们谈论一下赠与合同的性质。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说明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受要约人未表示接受赠与的,即未承诺的,赠与合同就不成立。也就是说,若杨倩拒绝,赠与合同就不成立了。
其次,我们谈论一下该项赠与能否撤销。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一旦雅戈尔集团与杨倩签了赠与合同,那么房子就必须得赠送的,不能撤销。因为一旦可以撤销的话,不排除很多企业会跟风效仿,久而久之定会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有咨询限购问题、纳税问题。限购问题要看宁波当地的政策,此处不做详述。至于纳税问题,肯定是要缴税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套房产属于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另依据《契税法》的规定,房屋赠与要缴纳3%的契税。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再依据《印花税法》的规定,还要交万分之五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