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江苏小伙因轻信58同城的高薪招聘广告被骗到柬埔寨充当血奴的案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据悉这名江苏小伙名叫李亚缘纶,自幼在福利院长大,曾在国内多个大城市打工维系生活,他在58同城上看到高薪广告后至广西工作。哪知高薪招聘广告乃是柬埔寨诈骗团伙所发,他到达广西后被迷药迷晕掳至柬埔寨,被要求充当网络诈骗团伙的“马仔”。但因其拒绝实施网络诈骗而被多次转卖。最后遭圈养被迫充当血奴。因为被连续间隔半月抽血共计7次,每次抽血1500毫升,以致血被“抽干”而病危。逃跑后得到我国驻柬埔寨大使馆的援助而得救。
在本案中诈骗团伙在58同城投放虚假广告来是他们欺骗着急寻找工作人员的重要一环。那么58同城网络平台在此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
问法网律师认为在本起案件中,58同城网络平台必须接受平台责任的相关审查。网络平台有可能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由于网络平台具有更强的审查能力,因此法律往往把审核平台相关信息的责任分配给平台。责任的大小要受到经济原则的考察,以在保障公民合法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网络平台发展之间取得平衡。法律既能够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又不对平台课以过重的责任防止窒息平台发展,是立法的重要目标。我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以此为重要的立法目标。
具体到本案中,58同城平台未对相关的招聘信息发布者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亦未对相关的信息的真伪进行严格的辨识,而导致被害人因轻信平台而遭受诈骗。58同城平台是国内较大的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在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因为有平台的背书,而容易取得招聘信息接收者的信任。当然,本案的被害人作为招聘信息的接受者,其本身也有义务对相关信息的真伪进行辨识,以照看自身的权益。因此平台是否承担责任,涉及到平台对相关信息发布主体及信息真伪的审查义务与受害人对信息进进行审查的义务之间的权衡。
据悉58同城发布相关招聘信息,未进行严格的实名制。如果此情况属实,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要依照案件具体事实和具体证据来确定,但是当前平台的整改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