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获悉,近日重庆一护士实名举报医生丈夫婚内出轨医药代表并收受回扣的案件引发了群众热议。根据举报视频显示,举报者的丈夫是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主治医师,举报者称他利用职权与药企的医药代表发生了性关系,并收受贿赂,并两次被殴打举报者,导致举报者流产住院。
问法网律师认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如果举报属实的话,这名医生完全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成了私家的财产,作为满足自己情欲和金钱欲的工具。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医药行业早已全面的市场化。医院采购药品有自己的自主权。医药企业与医院之间完全遵循市常机制进行交易,只有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性,才能维护普通患者的合法权益。而医院的一些人却动起了手中权力的坏心思,把权力作为交易的筹码,以获得金钱和名利,完全不顾及患者的利益。
医疗保障是公民生存权的基本保障,如果该案中医生真的利用了手中的职权与医药代表发生了权色交易,甚至收受回扣,那么这样的医疗腐败必将侵犯普通患者的权利,使患者在就医用药时的利益受损。
医疗问题是个敏感而严肃的问题,在市场化深入发展的今天,每一个公民的安全感,与基本的医疗保障息息相关,医药领域的腐败将引发公民的集体焦虑。因此在医疗领域,尤其是医药领域,对医生和医院相关人员用药权的监督便显得十分重要。必须保证医院相关部门和人员采购药品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如果该名举报者所述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名医生不但有婚姻道德上的问题,更有法律乃至刑法上的问题。因为其作为医生,在药品采购时行使所拥有的权利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医生作为专业人员其职务行为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其作为医生在给患者治疗时,治疗行为不是一种职务行为,而是一种技术行为。如果其向患者索要红包等尚不属于受贿罪,因为治疗行为并不是一种职务行为。但涉及到药品采购方面的问题,就涉及到了职务行为,因为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相应医生手中的采购药品的权力是代表医院向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其行为具有职权属性,属于职务行为。这名医生把手中的权力当做了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筹码,损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因此如果查证属实,这名医生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