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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昌平侮辱英烈案开庭,当庭认罪悔罪

      作者:李在珂律师时间:2022-03-31 15:01分类:问法期刊浏览:353次

      问法网获悉,2022年3月30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昌平涉嫌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与蜡笔小球侮辱英烈案同为公众所熟知。

      检方指控称,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抖音上的《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在微博上发布帖文侮辱在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中,罗昌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问法网律师认为,近些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侮辱英烈的言论十分有市场,一些博主为了博得公众的关注或者由于价值观与主流价值观的偏离,而在自媒体上发布侮辱英烈的相关内容。尽管根据法律和历史的关系,历史自有历史学家研究的自由,而法律对相关历史事实的确认可能存在与历史研究相分离特点。但是像侮辱英烈的犯罪行为,很多都是与公众所熟知的或者历史研究已经确认的基本事实相背的。相关人员发布的内容歪曲历史事实,最终的目的是对英烈进行侮辱,对事实进行否认,最终达到其自身传播扭曲价值观或者博取关注的目的。

      在以往,由于刑法未对相关行为进行规制,很多时候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定罪处罚。但由于寻衅滋事罪对于很多侮辱英烈的行为并不适用,因此很多侮辱英烈的行为成为漏网之鱼,只能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侮辱英烈罪,对侮辱英烈对英烈名声与名誉进行损害的行为进行刑事定罪,用刑罚进行严厉的打击。这样有利于保护为新中国成立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英烈的声誉和名誉。

      问法网律师认为,刑法对相关行为的治理只是社会治理的最后手段。而对侮辱英烈的行为的根本治理要从价值观和文化的角度进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化的发展,国际交流逐渐频繁,很多歪曲的信息污染了国内的“信息市场”。很多人的价值观因此被歪曲,而发表不当的言论。对此最重要的是从文化上进行正本清源,以还历史本来的面貌。同时,对相关行为进行打击时也要注意言论自由的边界,对相关行为的打击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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