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获悉,近日安徽铜陵发生了一起轿车落水事件。该起事件之所以引起舆论的关注,是因为拍摄轿车落水的一段视频中,一边是轿车落入水中,另一边是大妈在岸边淡定洗衣。有人认为大妈过于冷漠,甚至有的认为该判刑。但事后经司机等澄清,该名大妈是在司机上岸之后才在旁边继续洗衣的,而且轿车落水时就与洗衣的大妈擦肩而过十分危险。虽然最后的误会澄清了,但是这也引人深思,因为冷漠引发的事件已经数不胜数,最著名的是小悦悦案件。车流中,小悦悦因为冷漠而遭受了重伤,最后也由于别人的热心相救,而避免了死亡的结果。
问法网律师认为,有的网友所言的冷漠该判刑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其实很多年来,不少学者呼吁,我国也要像国外一样在刑法中设立见危不救罪。
见危不救罪就适用于类似小悦悦这种案件。虽然在车流穿梭的马路上,行人与小悦悦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等所形成的保证人地位,但是法律对其科以一定义务,要求其在自身没有危险时,对小悦悦这样遭受危险的陌生人施以援手。
但是,见危不救罪最终没有走进刑法。这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人们道德水平的变化状况有关。立法机关慎重的考虑是合理的,如果突然对其入刑,在当前的社会状况下可能会制造大量的犯罪人。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相互的救助往往是人们生存的最佳策略,也是传统道德对人们的要求。但是随着外来文化的突然进入,我国由农业社会的熟人社会突然应激变换到工业社会中的陌生人社会之中,传统的道德已经不适用于工业社会中的道德。对于陌生人落难,人们往往在自身没有一定的道德压迫感。即使古人常言,见人落井而生恻隐之心,乃人之本性。但是在现代陌生人社会,救助他人往往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潜在成本。如南京彭宇案曾经在整个社会上引发了巨大的道德危机。面对老人摔倒扶与不扶成为了道德与自身利益的两难问题。甚至有人戏言,没有家财万贯,是万万不敢扶起摔倒的陌生老人的。尽管这样的表述方式有开玩笑的成分,但是也传递了陌生人社会中对陌生人进行救助时所隐含的担忧。
其实,救与不救可能仅是一种陌生人社会生存策略上的选择。但是,就我们的价值观和道德感来说,这样的策略是存在问题。或许当陌生人社会的道德调整体系逐渐完善时,人们再次变得乐于相互帮助,见危不救罪可能就迎来了入刑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