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获悉,4月15日广东东莞爱心志愿者团队在一坟场附近救助一名女孩。 因为需要做核酸,志愿者揭开了女孩的“身世之谜”。原来女孩是湖北人,4年前为逃婚离家出走,女孩家人曾悬赏十万寻女。女孩爸爸称女儿91年出生,当时没想着事情会这么发展的这么严重,以后会好好对女儿,同样的错误不会犯两次。
问法网律师认为,有句话叫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该起案件以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生动在另一种意义上诠释了这句话。在现代社会,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赋予的自由权,而其中婚姻自由是公民自由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人格独立、人格尊严不可缺少的部分。而在该起案件中,对婚姻自由的干涉所引发的后果令人感到吃惊。正如本案中的父亲所言,他并未认识到当初逼婚会产生这样严重的后果。他应当庆幸的是这名这个女孩没有自杀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后果,否则这名女孩的父亲将一生遭受良心的谴责,甚至要遭受刑罚的惩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分则条文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清楚的是当初该名父亲,逼婚事是否使用了暴力,如果使用暴力,他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干涉婚姻自由罪。
在现代社会,女性独立自由的品格是现代女性的一项重要价值追求,而婚姻自由是这种价值追求的核心部分。在传统社会中女性被视为男性或者家庭的附属品,女性的婚姻自由,要由父母做主,因而女性没有任何的自由和个人尊严可言。现代社会的发展极大的解放了妇女的人格,妇女享有完全的人格独立和自由。但是很多家长仍然保持封建的传统的观念,没有跟上时代的形势,仍然以为孩子好的名义干涉孩子的婚姻自由。在该起案件中,这名女孩为了争取自己的婚姻自由,宁可离家出走四年流落坟场,也不愿意回家。这一方面说明了干涉女性婚姻自由的罪恶之处,也证明了现代女性的独立自主的精神和反抗精神。对该起案件,女孩父母和当地妇联应进行深刻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