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获悉,近日某店家卖150碗熟肉被判赔5万元的事件引发了群众的热议。据悉,重庆的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以4500元卖出150份扣碗类熟肉产品,因未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顾客邵某以出售“三无产品”起诉,法院二审判王女士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
问法网律师认为,知假买假或者职业打假行为的性质问题,早已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在法学界也有诸多讨论。但是知假买假的案件从未像本案一样引起舆论的愤慨。从以往的指甲卖家的行为来看,都是职业打假人对大型商超的过期产品等进行知假买假,从而获得赔偿。职业打假人靠打假行为获取经济利益。这样的行为对普通公众也是有益的,因为这促使超市等对自己的产品管理模式进行审查,及时清除过期产品,并对超市的货源进行严格审查,这在客观上有利于群众的食品安全。
但该起案件与以往的打假有所不同,该起案件的打假是针对的常见的自制土特产的销售。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很多地方的土特产开始被简单的包装后,拿到网络平台上进行销售。这无疑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使得公众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品尝到全国各地原汁原味的土特产。但是这些产品一经包装具有产品的外观,可能就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了,这时候就可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的其他规定,需要标注产品的成分以及其他相关产品信息,否则就会被认为是三无产品。如本案件就是这样的情况。群众之所以感到愤慨,是因为很多在网上出卖土特产的人,本身经济条件不怎么好,而头脑又比较灵活,将当地的土特产在网上进行销售,这有利于当地的脱贫。但是这是这样的销售模式,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或者说是处在违法的地带,只是民不举官不究,因为这种销售模式确实对销售者本人以及销售者所在的地方的脱贫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严格来说,这种经过简单包装的产品是可以认定为三无产品的,所以在本案件中,法院的判决是合法且合理的。但是从感情上来说很多人无法接受,本来经济就条件就不好的人,卖了4000多元的土特产,最后被判赔5万元。这着实让很多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