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当前城市:西安 (提示:根据城市首字母拼音快速查找并切换城市)

热门城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女子飞踹女儿还要扔垃圾桶,应当严惩

      作者:文杰律师时间:2023-02-17 15:48分类:问法期刊浏览:168次

      闹市街头,一名女童多次遭女子飞踹,其间女子甚至试图将其丢进路边一处垃圾桶内。警方表示,该女子是女童的母亲。那么,孩子母亲就有权利这样对待孩吗?

      不管孩子做了什么错事,都不该被这样对待。目前警方调查的结果尚未公布,若孩子的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以上,那女子将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女子长期对孩子有这样殴打的行为,也会涉嫌虐待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的还可以剥夺其监护资格。
      无论如何,孩子只有一个母亲,希望女子的行为只是一时冲突,之后能够吸取教训,好好抚养孩子。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一键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