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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大街上孩子被抢,人贩子是否应该直接判死刑?

      作者:张旭瑞律师时间:2023-07-13 17:07分类:问法期刊浏览:328次

      近日,河北大街上孩子被抢的一段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虽视频发布端已在评论区发布后续消息,称该事件系家庭矛盾,已移交派出所处理,但评论区网友仍纷纷发表评论,怒斥各种人贩子抢孩子事件,众多网友表示人贩子应该直接判死刑。

      很多网友不理解,人贩子如果拐卖了孩子,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而是背后的整个家庭,很多父母因为孩子被拐卖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甚至导致自杀、精神失常的比比皆是,为什么人贩子不直接判死刑?
      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实质上,该条刑法的法益不是简单惩罚犯罪,究其深层次的法益是为了保护受害者。
      刑法之所以留有余地,这不是留给人贩子的,而是给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生还的希望。死刑看起来非常严厉,但它对预防犯罪的震慑作用效果十分有限。如果在司法实践中,拐卖妇女儿童直接判死刑,这往往会导致人贩子案发后穷凶极恶,无所顾忌,进而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受到更为严重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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