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腐败犹如毒瘤,不断腐蚀国家和人民的健康。医疗领域关乎民生福祉,保证医疗领域风清气正是我国反腐工作的重心。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到三周,百余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医药代表“偃旗息鼓”,停止拜访,居家办公;原来可做可不做的手术,一律不做。一场医疗领域的反腐风暴正在席卷全国。医疗反腐工作的背后是一系列的行贿、受贿及贪污等罪名。
医药代表是医院与药品供应商之间的联系人,主要负责销售药品和医疗仪器。一部分医药代表为了谋求医药的销售,以不正当的手段,给予医务人员财物。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部分给予财物数额较大的医药代表,将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其中,“不正当的手段”包括根据药品利润率、销售量给医生回扣和分成。“数额较大”的标准,即达到目前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的一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