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当前城市:西安 (提示:根据城市首字母拼音快速查找并切换城市)

热门城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偷拍事件的背后:偷拍者可能涉嫌的罪名及处罚

      作者:聂律师律师时间:2023-08-11 16:10分类:问法期刊浏览:164次
      近日,在北京地铁6号线内,一男子在扶梯上偷拍女性裙底,被热心小伙当场按住,并移交警方。该事件引发公众热议。

      偷拍事件频频出现,令人不耻。群众在对此类行为予以道德层面谴责的同时,也要提高对此类行为的法律认识。

      在性质上,偷拍行为是侵犯被偷拍者隐私权的行为。隐私权是我国《民法典》记载的一项人格权益。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因此,偷拍女性裙底,是侵犯被偷拍者隐私权的行为。被偷拍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偷拍者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在涉嫌罪名上,若是单纯的偷拍行为,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多次偷拍他人隐私部位的,可能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是偷拍者以偷拍的照片或视频为要挟,向被偷拍者勒索财务,达到一定数额,便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受到刑事处罚。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敲诈勒索的财物数额和次数;若是偷拍者以偷拍的照片或视频为要挟,要求被偷拍者与其发生性关系,便属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如果偷拍者通过各种方式散布、售卖偷拍的他人的隐私视频,还可能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达到一定数额和次数,会受到刑法的追究。

      一键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