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新闻官微发布的消息,今日8时左右,该区仙居路13号101户家中发生疑似燃气爆燃事故。据目击者称,发生事故的居民楼二楼天花板掉到了一楼,前后门窗都被震落。爆炸还波及附近几栋楼,致死附近居民家中玻璃被震碎。目前,火势已经扑灭,伤员也正在抢救。从医院方确知,本次爆炸事故已经致使1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有1人伤势比较重。相关善后工作和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问法网律师认为,如果官方调查组查明本次爆炸事故是出于有人故意为之,则行为人将可能构成爆炸罪,被追究严厉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鉴于爆炸已经致使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如果爆炸起因是行为人过失所致,犯罪嫌疑人也将构成过失爆炸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本次爆炸事故纯属意外,则无人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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