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民事案件,对方一直拖着不愿意还我的钱,他开了一个厂,有部分机器设备,万一他还不出来,我想用他的机器设备抵账,但现在对方想乘诉讼期间把其所有的机器设备卖掉,我应该怎么办?
![](https://sc.51wf.cn/Upload/Images/40/20220302/220302113021583.jpg)
文杰
专职律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你提供担保或者不提供担保,如果要求你提供担保,你就应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会裁定驳回保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100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回复于 2016-01-04 17:48
可能您还感兴趣
推荐律师
查看更多>>最新咨询
如果在出生地户口不转出,在另外一个省份办理一个户口;又用第二...
如果在出生地户口不转出,在另外一个省份办理一个户口;又用第二个户口办理了进京户口,第二年因其它情况才注销了出生地户口--算不算利用虚假信息办理进京户口?
律师回复动态
-
14小时前
-
14小时前
-
1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