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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13:12
贪污罪常见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相关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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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概念是什么
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行为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里侵吞和侵占罪中的相关行为类似,窃取则与盗窃罪中的相关行为类似,骗取则与诈骗罪中的相关行为类似,无非只是行为人在实施上述几种行为时利用了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所拥有的职务上的便利。
1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侵犯的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社会危害性不同。抢劫罪比贪污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相应刑法也更重,其定罪不受抢劫数额的限制,而构成贪污罪是由数额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