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56
2023-06-29 17:01
赌博罪相关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赌博罪概念是什么
赌博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犯罪的行为。
赌博罪客体指的是什么
本罪的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以及社会道德风尚,行为人通过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风尚,因而要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赌博罪罪名变迁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1997年刑法修订后,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997年12月1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明确该条为“赌博罪”。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在该条后增加一款,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修改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7年11月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明确该条第二款为“开设赌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