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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判

      2 37 2023-06-29 14:5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常见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近似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窝藏、包庇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破坏监管秩序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定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行为人明知道是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仍然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掩饰隐瞒构成犯罪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我认为这两者均不能涵盖本罪的全部具体客体。一方面,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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