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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16:05
职务侵占罪通用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ー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概念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本单位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本罪是一种身份犯,其实质上的行为是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的实行行为,但是因为其有特殊身份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按照本罪进行定罪处罚,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所犯贪污罪是相对的罪名,只不过两者要求的主体身份不同。
职务侵占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其所在单位工作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所有的财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的方式非法占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里的职务便利一般应当是在本单位的经手管理的权限,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会计人员、库管员等所具有的职务上的便利。行为人还必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的行为,这三种行为分别对应着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中的实行行为的具体方式。行为人实施职务侵占,侵占财物的数额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数额较大,应当达到贪污罪数额标准的两倍,也即达到6万元人民币以上才能够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罪名变迁
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997年12月1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明确该条为“职务侵占罪”。二、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