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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17:51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相关刑法内容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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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定义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行为人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的职权,行为人却在履行职权的过程中徇私舞弊,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本罪是1997年刑法增设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