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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用资金罪追诉标准变化

      4 69 2023-08-30 02:55

      挪用资金罪常见刑法内容
      第ニ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资金罪相关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挪用资金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挪用资金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挪用资金罪罪名概念
      挪用资金罪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会个人使用且符合特殊情形的犯罪行为。这里的特殊情形,包括以下几项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行为表现和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但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行为,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的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所有公共财产属性的公款。它既包括资金、有价证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财产,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财产以及接受委派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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