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男,汉族,1942年12月生,江苏无锡人,1964年11月入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石油学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2015年6月1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张汤(?—公元前116年12月),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因为治陈皇后、淮南、衡山谋反之事,得到汉武帝的赏识。先后晋升为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与赵禹编定《越宫律》、《朝律》等法律著作。用法主张严峻,常以春秋之义加以掩饰,以皇帝意旨为治狱准绳。曾助武帝推行盐铁专卖、告缗算缗,打击富商,剪除豪强。颇受武帝宠信,多行丞相事,权势远在丞相之上。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为御史中丞李文及丞相长史朱买臣的诬陷,被强令自杀。死后家产不足五百金,皆得自俸禄及皇帝赏赐。张汤虽用法严酷,后人常以他作为酷吏的代表人物,但他为官清廉俭朴,不失为古代廉吏。
谢鸿飞,男,1973年12月生。四川省金堂县人。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院),1995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比较法、法社会学与私法史。
季卫东,现为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凯原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首批上海“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日本神户大学名誉教授,日本京都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曾经和正在担任的学术职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学术委员、日本法社会学会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国际高等研究所企画委员、东京财团比较制度研究所研究员、法社会学世界大会筹备委员会委员、《二十一世纪》(香港)执行编辑、《法社会学》(日本)审查委员、《法社会学》(意大利)学术编委、《法社会学杂志》(英国)编委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亚洲宪法、审判制度、法律职业。
沈宗灵(1923年-2012年2月20日),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23年生于杭州,长期居住在上海。抗日战争期间,家住上海租界。1942年,沈宗灵中学毕业,进入光华大学,攻读政治学。一年后转入复旦大学法律系。1946年毕业于国立复旦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48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生院获人文科硕士学位。先后在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执教。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比较法—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家会总干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学会中国分会第一任主席。1994年当选为国际比较法科学院联系成员。主要从事法理学和比较法学研究。沈宗灵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2月1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1908年3月4日-1991年5月30日)美国统一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出生于德国柏林,于1933年移民美国,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律教授,1962年,《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出版。1966年,戴维斯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1975年,成为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荣誉教授。1992年去世,享年84岁。
我妻荣(わがつまさかえ,1897年4月1日—1973年10月21日),日本民法学家。山形县米泽市出生。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毕业。主要进行德国法相关研究和判例研究,对于学术界和实务界有着重大的影响。
孙笑侠,1963年8月出生,浙江温州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钟秀勇,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著名司法考试民法辅导老师。善于把握考试重点,清楚解析考试难点,深谙记忆规律,擅长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把枯燥的考点趣味化,引导学员轻松记忆,牢固记忆。国家司法考试业内名师,主编《民法》系列教材,著有《三校名师讲义》等司考培训教材。是三校名师、华旭司考、政法英杰、独角兽网校、厚大司考等著名司法考试学校签约民法主讲教师。
刘志军(1953.01—),男,汉族,湖北鄂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部长。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其铁道部部长、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2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其铁道部部长职务。2011年12月28日上午,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负主要责任,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另案一并处理。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7月份,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2015年7月1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施天涛,男,汉,1962年1月2日生。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商法学、公司法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政协常委,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新加坡东亚政治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发表有关商法学的学术论文50余篇,学术著作10部。并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才厚,男,汉族,1943年6月生,辽宁瓦房店人,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入伍,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毕业,大学学历。上将军衔。曾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委员。2014年3月15日,因涉嫌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6月30日,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医治无效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叶林(1961.11-)男,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留校任教后,师从赵中孚教授攻读民商法博士课程,并于1993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公证律师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龙卫球,男,1968年出生,江西吉水人。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法学博士。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状况》编委等职。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属于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可以认定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