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利益 2015-03-28 17: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财产性利益是指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期权、债权等其他具有经济性价值的利益。这种利益及可能是永久性利益,也可能是一种一时的利益;既可能是积极利益,也可能是消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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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告诉您针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已经生效但仍不服的情况,可以申请检查院监督,您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
征收或者征用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及您的描述可知,根据规定,李二娃是可以据此索赔的。《电力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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